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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律而言,唯有重罰能遏制酒駕的猖獗一再發生。
可在台大女醫師的車禍事故中,卻是因為肇事者害怕重罰,心虛加速逃離而害死台大女醫師。
可見,這台大女醫師,不只是死於酒駕肇事,更荒謬的是,她也間接死於法律為保護她而制定的嚴刑重罰所牽動的心理效應,而且,量刑越重,這種因為心虛加速逃逸反致人於死的例子只不減反增。
但能因此就放棄嚴刑重罰嗎?這又會導致不同的因果牽連效應。
這就是倫理的弔詭!
它逼顯了人為規劃的荒謬性,並教會我們寶貴的一課:
因果牽涉多方而不可能盡予掌控,一切試圖掌握因果的努力,終歸淪為破局!
可這違背人類渴望秩序的頭腦,我們拒絕所有的失序,我們還是會頑強地不斷試圖掌控那無法被徹底掌控的。
這悖論凸顯了某種教人依違失度,進退維谷的兩難處境。
我一方面知其無可奈何而心生無量悲情,一方面卻也於此發展了超然倫理、道德、法律脈絡的全新凝視點:
因果深遠,顯隱莫測........
冥冥中自身邊、自心上或自血肉之軀流淌而過的種種偶然因素,都可能交相觸發而引動某種“預期之外”的因緣果報。這果報既是集體業力的產物,本就命定無法盡然依從“常規世界”所冀望的穩定秩序。

可不正是這瞬間自“預期之外”的“未定域”掩脅而至,而猝然讓我們慣常依附其中之常規世界淪為破局的片刻,我們才終而領受了深淵力量的洗禮?

這樣稀有的片刻,是甚可感念的!
它是一切內在轉化所必得依侍的基礎關係或處境條件。
這意味:
藉由存在的破局,我們終而窺見那隱蔽於一切人為規定物之外(otherwise than being)的“不在之在”,甚而如水滴散逸於大海般地任自己消融於這廣漠無垠的深淵經驗。

這將大恐怖與大美感交疊匯流為ㄧ的片刻,正是一切“轉念”所以可能孕生的歷史起點。

原來,這教人拼死抗拒的“破局”,就是生命深隱之處!
原來,所有引領生命上揚的力量,都不免通過瀕死的地獄之路而來。
這就是猶太哲人列維納斯所深刻揭示 power through weakness 的奧義所在!
他引我們洞見:就在“眼前無路想回頭”之際(In The Paradox of Power and Weakness),人,終而成就了最深刻的救贖恩典。

2013.5.31哲思零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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