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儀:

依我看,協商民主之所以難以落實,有兩個基本困難:

首先,協商者對自己如何使用語言,手法太粗糙。他們對隱身語言背後的權力關係與歷史脈絡缺乏深刻的返觀。這就讓政客可以輕易透過政治語言的操弄取代了搖旗吶喊者的思考。

其次,置身協商機制中的當事者,各有其無可質疑的“先見”作為一切論述衍生的必然前提。這前提每不顧現實情勢與歷史情境的轉換,而成了箝制自己一切政治觀點的“大鍋蓋”。偏偏,協商者對自己捍衛的政治立場每儼然自命神聖而鮮能跳出“鍋蓋”以自見其蔽。

這兩項基本難題,讓協商每徒具民主形式,究其實卻只是流於利益交換與權力傾軋。

試想,假如連我們這群受過現象學訓練的朋友,面臨選戰紛擾,尚且都不免各具情結而遺忘對自己論述的深刻返觀能力,又何能期待無此訓練的媒體名嘴、檯面政客或學界錯綜糾葛、各據一方的知識霸權?

就此,我是悲觀而不肯輕易浪費氣力的!
歷史的集體業力積累太深,僅憑一人之力,我自恃經不起這些定期發作的“話語”耗磨?

事實上,政治上的“話語操作”,命定被不同“存在條件”、不同“生產關係”、不同“位置”、不同“理性”,甚或不同血緣、族群、宗教、階級之間的差距所滲透。

因此,在我的倫理動向裡,如何在權力或利益分配上,善意含納那看似悖逆自己存處情境與認知框架的異己者,才是民主政治的核心所在。

我必須說,通過現象學的自覺,讓我無法不刻意逃開那輕易聚焦於“共識”的狂妄期待,而就各具脈絡的“生命現場”重新看見一切潛在的“非共識”所衍生的“歧義”,並以此作為切入民主政治的關鍵處。

於是,我心目中的成熟民主政治,自然不會是一廂情願尋求“共識”或不惜遠交近攻以“同一化”別人的“偽民主”,而在於如何虛心聆聽那內具異己者“話語“中的感受性與協商者自身認知框架之間扞格不入的“差距”。

我因此從不冀望透過任何形式之民主協商所達成的共識,甚或寄望透過凝聚高度共識以尋求“團結”或“統合”成一個“共同體”的可能性。

事實上,我深自戒懼“共同體”這字眼,太多可見與不可見的制度性暴力藉此遂行其集體意志的顢頇性。

這完全悖離我心目中的民主政治。

民主的核心在於尊重歧義。
並在此基礎上含納一切被框限於特定論述語境的政治立場給排除在外甚或喪失發言權與參與權的“被排除者”與“被遺忘者”。

洪席耶於此洞見深銳。他說:

“政治並不是透過共識而建立共同的生活型態,也不是透過共識而集結人群,或是僅在形式上達到平等。共識正是政治的結束。政治若是被視為建立一群人共同生活的型態,政治便失去了意義。政治的本質是非共識(dissensus)。共同體基本上不具有可共量的基礎(arkhe)。 ”

這意義下的政治,讓人嗅出了鮮明的現象學氣味:

如何使不可見的從暗處浮出而成為可見?

這意味:

現象學返觀下的政治,使原本在感知座標中沒有參與之份者得以介入。這意義下的政治,才可能帶著高度的自制去中斷箝制自己思路的既定法則與計算框架,而後順當引入了框架外的“不可共量性”,以使被壓抑的“不可見者”得以現身,並使"無法被理解的無意義噪音成為有意義的話語"。

2012.1.15 志學 選後餘絮隨感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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